云南省糧食局是云南省直屬機構,負責全省糧食流通宏觀調控、行業指導和省級儲備糧管理。
云南省糧食局主要職責是:
1、擬訂糧食宏觀調控、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產業發展規劃;研究提出進出口總量計劃和收儲、動用
云南省糧食局
省級儲備糧的建議;負責糧食流通體制改革。
2、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;負責糧食流通宏觀調控的具體工作;研究提出糧食收購價原則的建議,指導政策性糧食購銷,協調糧食產銷合作。
3、承擔省級儲備糧行政管理責任,研究提出地方儲備糧的規模、總體布局建議;起草或擬訂糧食流通及省級儲備糧管理的相關法規規章草案、政策并監督執行;監督檢查糧食流通,以及省級儲備糧的數量、質量和儲存;監管糧食收購、儲存環節的質量和原糧衛生。
4、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;制定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并組織實施;執行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;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、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;擬訂相關地方糧食質量標準;制定糧食儲存、運輸的技術規范并監督執行。
5、負責軍隊糧食供應管理;指導和協調災區、庫區移民、缺糧貧困地區、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以工代賑的糧食供應;指導國有糧食企業的財務管理,協調落實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和管理。
6、擬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;編制糧食流通、倉儲、加工設施建設規劃,承擔糧食流通設施省級投資項目的相關管理工作;負責糧食流通信息網絡建設;負責云南省糧食行政首長負責制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7、承辦云南省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根據上述職責,云南省糧食局機關設6個內設機構(正處級)和機關黨委、室、離退休人員辦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