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第十二屆中部(鄭州)糖酒商品交易會參展須知
編輯:子驍 發布時間:[2013/2/5 8:43:13]
2013第十二屆中部(鄭州)糖酒商品交易會參展須知:
1、展商需具有法人資格的生產及銷售企業,國外展商需出具進口食品檢驗檢疫證明文件,并向"組委會"提交加蓋公章的三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。如提交未年審或過期法律文書的"組委會"工作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參展手續,損失自行承擔。
2、認真閱讀《參展手冊》,清楚展會布展、交易、撤展時間及相關管理辦法等條款,避免因個人原因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或損失。如有特殊需求請提前與"組委會"聯系落實。
3、確定參展后應詳細閱讀《參展回執》,確認無疑后請認真填寫各項內容,簽字(蓋章)后及時傳真或郵寄至"組委會"辦公室,以便于盡早落實展位。
4、嚴禁攜帶假冒偽劣、過期變質、侵犯商標權的產品進入展會現場展示交易,一經查出責任自負。
5、不得隨意拼攤兒,轉租轉賣展位,嚴禁改變展位形狀,如有特殊需求需經"組委會"批準。
6、展會現場不得使用大功率音響設備,影響現場交易環境。
7、凡在展館內外廣告位擺放廣告牌、易拉寶、宣傳車輛等,需按廣告收費標準付費。
8、請妥善保管好本屆糖酒會"展位證"。本證是您在整個交易會期間布展和撤展的重要證件,如有遺失請聯系"組委會"補辦。
9、按照《糖酒會會刊》編輯出版要求,為參展企業免費刊登300字以內的企業文字簡介,如逾期未提交者,會刊上將不在予以刊登,截止日期為2013年4月1日。
10、展會現場遇有困難請直接向"組委會"服務中心尋求幫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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