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北京食用油產業博覽會展覽館參展須知
編輯:子驍 發布時間:[2012/10/8 9:12:09]
2012(北京)食用油產業博覽會展覽館參展須知:
一、服從組委會的統一安排,遵守展覽場館的各項規章制度。
二、與會人員須佩戴展會組委會統一核發的參展證件;施工人員須統一著裝,持證上崗,并嚴格遵守《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管理條例》和施工要求。
三、參展單位要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,布展、展出、撤展期間展位必須留人看守,在上述期間發生物品丟失,責任自負。
四、使用展館提供的展具及其它固定設施,要注意保持完好,如有損壞,照價賠償。
五、參展人員要注意人身,布展、展出、撤展期間因個人原因造成意外傷害,責任自負。
六、不得自行搭建、拆除和轉讓展位。若需將標準展位和特裝展位相互改換,請及時與主承辦單位取得聯系,經同意后方可改換。
七、若需在標準展位配置以外增加桌椅、燈具等,請在展前提出申請,由項目經理統一安排。
八、不得在標準展位的展板上使用雙面膠粘帖掛板等物品,不得在展板上打眼、敲釘、刻劃。
九、施工單位要對本展臺的施工廢棄物進行妥善處理,不得遺留在展館通道或其它地方。
十、布展、撤展期間,施工單位的各種作業工具、材料等,每天出館時應聯系展會組委會開據物品出門證明。
十一、展示期間,原則上不允許展品出展館,若確需出館,展品所屬單位須到展會組委會辦理出館手續。
十二、參展單位應嚴格遵守布、撤展時間,需要加班的,應于加班當日15:00點前向展會組委會申請,經批準后按規定時間進出場館。
十三、參展單位應嚴格按照展會組委會規定的展覽區域安排展覽活動,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擺放展品和宣傳資料,不得在公共墻壁、柱體上進行廣告宣傳。
十四、展館內所有公共場所的廣告,均由展會組委會會同北京春潮廣告公司統一規劃、統一布置,參展單位如有廣告需求,請與展會主承辦單位或北京春潮廣告公司聯系。
十五、展館進出口、通道、固定消防設施及電源開關柜(箱)周圍,嚴禁停放車輛和擺放展品。
十六、展覽期間,展區嚴禁使用明火。
十七、請保持展館的清潔衛生,嚴禁在館內吸煙,嚴禁隨地吐痰、亂扔果皮、紙屑等廢棄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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