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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第六屆山西酒飲食品博覽會展位使用規定
編輯:小王 發布時間:[2011/7/9 9:26:00]
2011年第六屆山西酒飲食品博覽會展位使用規定:
(1)參展企業在展覽期間的自發活動應在自己的展位內進行,不得阻礙主通道的暢通。
(2)展覽期間任何企業不得大聲叫賣或進行叫賣形式的大聲喧嘩,違者組委會或展館管理人員有權將其請出展館。
(3)展會期間未經組委會批準,任何企業不得在展位以外空間或區域張貼、懸掛任意形式的廣告宣傳品。
(4)展館內禁止吸煙,嚴禁使用電爐及其他明火。
(5)參展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倒賣、轉售、出租展位給第三方,違者組委會有權取消交易雙方的參展資格或收回展位。
(6)參展企業須保證展出產品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且不存在侵權問題,否則因此產生的后果由參展企業自行承擔。
(1)參展企業在展覽期間的自發活動應在自己的展位內進行,不得阻礙主通道的暢通。
(2)展覽期間任何企業不得大聲叫賣或進行叫賣形式的大聲喧嘩,違者組委會或展館管理人員有權將其請出展館。
(3)展會期間未經組委會批準,任何企業不得在展位以外空間或區域張貼、懸掛任意形式的廣告宣傳品。
(4)展館內禁止吸煙,嚴禁使用電爐及其他明火。
(5)參展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倒賣、轉售、出租展位給第三方,違者組委會有權取消交易雙方的參展資格或收回展位。
(6)參展企業須保證展出產品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且不存在侵權問題,否則因此產生的后果由參展企業自行承擔。
文章來源:糖酒會
相關標簽:2011年第六屆山西酒飲食品博覽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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