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京報訊(記者陳琳)9月26日,北京市商務局聯合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多個部門,印發《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北京餐飲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簡稱《措施》)。
面對餐飲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普遍面臨的融資難題,《措施》拿出了“真金白銀”的硬核支持政策,重點通過首次貸款貼息這一精準工具,降低企業融資成本,為企業發展注入金融活水。
同時,落實稅費優惠政策。截至2027年12月31日,符合條件的餐飲企業,按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政策,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(含本數)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,免征增值稅;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%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,減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稅。
記者注意到,此次措施的核心在于對在京注冊的中小微餐飲企業的“首次貸款”利息進行補貼。普通中小微餐飲企業,在獲得首貸后一年內,按實際支付利息的20%給予貼息,且貼息總額不超過實際貸款額的1%。
同時出臺梯度獎勵政策,對于在首次放款時已被認定的創新型中小企業,貼息比例大幅提升至40%,貼息資金上限也提高至實際放款額的2%。這一設計體現了政策對創新主體的傾斜支持,鼓勵餐飲企業向數字化、綠色化、品牌化等創新方向發展。
《措施》還考慮了企業成長的動態性。如果企業在獲得首貸后一年內被新認定為創新型中小企業,貼息將分段計算,認定后的部分即可享受40%的優惠,確保了政策的公平性和激勵性。
首貸貼息政策,將有效破解中小微餐飲企業“首貸難”困境。記者了解到,缺乏信用記錄和抵押物是中小微企業難以獲得首次貸款的主要原因。政府通過貼息的方式,相當于為銀行的“首貸”業務提供了一定的風險補償,激勵金融機構更愿意向這些“零信貸”企業敞開大門,幫助企業建立最初的信用檔案。
此外,貼息政策將顯著降低融資成本。以一筆100萬元、年利率4%的首貸為例,普通企業一年利息為4萬元,貼息20%即8000元;若是創新型企業,貼息額可達1.6萬元。這直接減輕了企業的財務負擔,特別是對正處于擴張期或復蘇期的企業而言,無疑是雪中送炭。
《措施》明確“首次貸款”的判定標準嚴格依據人民銀行征信系統,要求企業無中長期和短期借款記錄。這從側面引導企業規范財務管理,將企業法人與個人債務清晰分離,有利于企業長期健康發展。
來源:新京報